执业经验丰富
尹艳华律师2012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兼具法学与文学双学士学位,获评滨城区优秀律师,担任滨州市律师协会多项职务,还是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执业以来,她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以刑事案件为主,服务客户广泛,既有涉及重大疑难案件的当事人,也有普通民生小案的委托人。她办案细致严谨,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当事人全力维权。
刑事辩护成果
在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中,陈某涉案金额700多万且排名第二。尹艳华律师在陈某被拘留后,第一时间会见并出具侦查阶段法律意见。申请取保未获批后,在公安提请批捕时申请不予批捕,第37天成功为陈某取保。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她抓住各嫌疑人供述矛盾,出具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经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最终检方对陈某存疑不起诉。又如马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及骗取贷款罪一案,尹艳华律师团队详细梳理案卷,会见当事人核实细节。针对指控提出马X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骗取贷款罪的辩护意见,还收集提交关键证据。法院最终调整了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税额,认可马X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并取得谅解的情节,对马X从轻处罚。
民事案件胜诉
在马XX与王XX、李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马XX通过微信与东滨XX职工刘X协商购买二手车,支付购车款后因运费过高未提车,且东滨XX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手续。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未提供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支持马XX解除合同的主张。王XX、李X上诉后,尹艳华律师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出物流公司选定及运费变化问题应由东滨XX承担责任,东滨XX未提供车辆手续导致马XX购车目的无法实现,且王XX、李X未证明车辆贬值。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尹艳华律师成功帮助马XX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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