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程某与工作近15年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满心期待着拿到全部应得报酬的他,却遭遇了公司的“耍无赖”——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的60.7万奖金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扣留。多次索要无果后,程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委托了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等律师代理此案。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承办超1000件案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对簿公堂:双方激烈交锋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程某一方提出多项诉求,要求公司返还60.7万奖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及理财收益等。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程某提供了劳动合同、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等一系列证据。然而,公司却辩称,程某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已确认各项权益得到保障,他不应再就奖金等事项主张权益。公司还指出,相关款项的支付和返还并无制度规定,且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对于程某提供的证据,公司也提出了诸多异议。
胜诉判决:正义终得伸张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于程某主张的60.7万奖金,由于公司未将其转换成股权,且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公司应当退回该笔奖金。然而,对于程某诉请的资金占用利息,因他未提供证据证明奖金的实际应支付时间,法院不予支持。对于理财收益,因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程某可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程某购买股权奖金60.7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在杨友良律师等的专业代理下,程某成功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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