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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律师诉讼策略博弈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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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69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8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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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王XX母女起诉被告村民小组索要土地征收补偿款,被告辩称原告非集体成员。何小艳律师凭借生效判决及证据规则应对,法院最终支持原告诉求,体现了诉讼策略的重要性。

诉讼,不只是法律条文的碰撞,更是一场策略与智慧的博弈。在这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何小艳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巧妙的策略,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以生效判决为盾

被告以原告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拒绝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何小艳律师则抓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9)桂03民终X号判决,该判决明确认定二原告具有被告组织的村民资格。在诉讼中,她强调被告未提供证据推翻这一法律事实,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权益。

证据攻防战

被告提交了某村村委会证明和灵川XX队分配集体收益的名单复印件作为证据。何小艳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反驳。对于村委会证明,因村委负责人拒绝出庭作证,根据证据规则,该证明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名单复印件,因无法与原件核对,且二原告未在名单上签字领款,该证据也被法院不予采信。通过这一系列的证据攻防,何小艳律师成功削弱了被告的证据效力。

自2008年执业以来,何小艳律师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在本案中,她通过精准运用生效判决和证据规则,在与对方当事人司法机关的沟通博弈中,为原告赢得了胜诉,再次展现了其卓越的诉讼策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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