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自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20多件,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
离婚纠纷代理
在宋女士与郑先生的离婚纠纷中,宋女士作为原告曾两次起诉离婚未果,本次为第三次诉讼。宋女士委托李超律师等人代理,请求判决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分割财产等。被告不同意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争夺抚养权。双方就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存在激烈争议。李超律师团队围绕诉讼核心,组织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主张抚养权归原告。针对财产争议,律师仔细梳理银行流水,对原告的大额转账作出解释,并指出被告涉嫌转移财产。关于彩礼,结合双方情况主张不应返还或大幅降低返还比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原告仅需再返还被告4万元彩礼,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
借贷纠纷代理
张女士诉张、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张女士于2011年以现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给张及冯,因系亲属关系未出具书面借据。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一审诉讼请求被驳回。张女士委托李超律师提起上诉。李超律师在二审中重点围绕电话录音进行组织与论证,指出录音中张多次承认借款200,000元的事实,且与张女士陈述能相互印证。针对被上诉人的抗辩理由,结合录音内容进行有力驳斥,并将录音与证人证言、房产买卖协议等形成证据链。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上诉请求,认定张向张女士借款200,000元的事实,判令张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冯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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