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吴静律师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吴静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处理。她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涉及诉讼与非诉多个方面,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其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也是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和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
在某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某物业公司(委托人,被告)因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意外身亡,被该员工家属起诉至法院。原告要求确认该员工与物业公司自事发当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目的是将工伤赔偿责任转移至物业公司。原告主张,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通过开会、通知体检、发送面试及录用短信等行为,对原保洁团队进行了直接管理和招用,应与死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而物业公司辩称,其与保洁公司是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等是基于外包合同履行的正当监督义务,不构成直接用工管理。死者是保洁公司员工,工资由保洁公司发放,且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吴静律师作为代理律师,紧扣“服务外包”的法律性质,向法庭阐释了外包管理与直接用工管理的本质区别。通过梳理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链条,呈现了保洁人员仍隶属于原保洁公司的事实,隔离了物业公司的责任风险。同时,敏锐发现并着重论证“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程序性前提问题,提交户籍证明等证据,确立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这一核心抗辩理由。针对原告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理由的主张,准确援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阐明该情况不赋予超龄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律师答辩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物业公司避免了潜在的巨额工伤赔偿责任,维护了合法的业务外包模式。
多领域专业服务
除了上述案件,吴静律师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能为当事人处理复杂的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在公司纠纷和合同纠纷方面,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企业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她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客户提供了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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