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本就是一场激烈的对抗赛,在劳动纠纷领域更是如此。在这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博弈中,策略的运用至关重要。
预判对方的抗辩要点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深知科技公司可能会以岗位变动为由为降薪辩解,同时会依据《员工手册》主张年假“过期作废”。于是,她提前准备了充分的证据。系统收集劳动合同、薪资调整邮件、历史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劳动者长期稳定的月薪为16000元,为驳斥公司单方降薪奠定基础。
击破对方核心抗辩
面对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年假“过期作废”的抗辩,李佳莹律师精准出击。她援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指出该规定违反法律法规,是无效的。强调未休年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有力地反驳了公司部分年假已过时效的主张。
明确解除合法性与年假性质
为证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李佳莹律师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邮寄凭证、签收记录。同时,准确区分法定年假与用人单位自主授予的福利年假,指出仲裁请求基于法定年假权益,计算清晰有据。
最终,仲裁委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劳动者的核心诉求得到支持,不仅成功追回被拖欠的报酬和法定补偿,也在法律层面否定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彰显了策略博弈在诉讼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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