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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工伤赔偿律师解正军:代理劳动工伤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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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702人看过
导读:解正军自2019年起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深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曾代理潘X、王某诉简X、潘X甲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赔偿,展现出其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

执业背景情况

解正军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多年,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他的服务地区主要为四川凉山,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均有涉足,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债权债务和工伤赔偿领域表现突出。他的客户涵盖企业与个人,在处理案件时,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为客户提供非诉解决方案。

代理工伤死亡案件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原告潘X、王某亲属)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原告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委托解正军律师,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解正军律师在案件中,深入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庭审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逐一进行反驳。他指出,简X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存在选任过错;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被告提出的“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解正军律师强调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的实际情况。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被告潘X甲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行承担30%的责任。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2,736.60元,被告简X负担2,736.60元,被告潘X甲负担3,648.80元。此案件的成功代理,体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专业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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