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戴丽萍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和精湛的诉讼技巧,有效应对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
锁定争议焦点
案件进入二审后,戴律师迅速抓住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抗辩这一关键问题。以该争议焦点为核心制定抗辩策略,使后续的工作能够有的放矢,集中精力解决案件的关键难点。
证据审查与运用
针对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戴律师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多角度进行严格质证。指出保险公司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营运状态,且其提交的证据非新证据不应采纳。同时,戴律师积极提交相关证据佐证己方主张,为法院清晰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律规定的精准援引
戴律师娴熟运用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论证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无效。因为保险公司未就营运与非营运的区别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案涉免责条款作为格式条款不产生效力。此外,还阐述了事故发生原因与车辆使用性质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权益维护与结果实现
从一审代理到二审抗辩,戴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技巧,成功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确保法院判决的56万余元赔偿款全额落地,切实维护了受害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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