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在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八年。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其执业理念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亲办案件,富有责任感。他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并且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还能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其客户类型广泛,既包括建材经销部等企业,也有孙XX、于XX等个人。
交通事故案例一
在孙XX与中国XX公司、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201X年X月15日,刘XX驾驶冀F×××号车撞到行人孙XX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孙XX部分损失共计XXXX3元,判决中国XX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543X3元。中国XX公司上诉,认为刘XX肇事逃逸,其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孙XX、刘XX等辩称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已明确告知投保人免责条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泽宇作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为孙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交通事故案例二
于XX、韩XX、彭XX、于XX与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201X年X月24日,于XX驾驶货车与XX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于XX死亡。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四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定,各项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四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李泽宇作为四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参与了案件的处理,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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