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选择和平分手协议离婚的情况还挺常见。两人都同意离婚,以为去趟民政局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开启新生活,可实际没那么简单。很多人不清楚从双方达成离婚共识到真正拿到离婚证,中间得经历怎样的流程和时间。那两人同意离婚后,究竟多久能拿到离婚证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都同意离婚,他们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从提交申请这天起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就可以去撤回离婚申请。
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时间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从双方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算,最快要等三十天冷静期结束,再加上三十天内去申请,总共六十天内完成所有流程才能拿到离婚证。
假设小王和小赵在1号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30天冷静期到30号结束,从31号开始的30天内,他们要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这30天没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三、办理离婚证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证时,双方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例如小陈和小孙去办理离婚证,他们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就能顺利办理。要是材料不全,可能就会耽误拿证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之后又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
比如小周和小吴在冷静期内小周反悔撤回了申请,后来两人又都想离婚,那就得重新去提交申请,重新计算时间。
拿到离婚证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遇到的难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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