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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侵权案:律师助力追回24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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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1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汪育倩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10人 执业7年
律所: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2320191115190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32095867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汪育倩律师擅长于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事务与行政事务等,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基础,坚持法律至上、证据至上、客户至上的办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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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有不正当关系,且王先生向李女士转账大额款项。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起诉,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242894.17元。
婚内财产侵权案:律师助力追回24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

2024年7月底,张女士前往某市探望创业的丈夫王先生,却意外在其住处发现女性用品。经追问,王先生承认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这一发现让张女士的婚姻生活掀起了巨大波澜。

证据梳理锁定关键

张女士发现丈夫的不忠行为后,还查到王先生在与李女士交往期间,通过多个平台向李女士累计支付大额款项。为维护自身权益,她委托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汪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汪律师协助张女士梳理核心事实,收集结婚证、转账记录、致歉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仔细核对转账金额,纠正了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同时核实李女士的反向转账金额,为庭审打下基础。

庭审辩论据理力争

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汪育倩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表重点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属无权处分,侵犯张女士财产所有权;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李女士主张款项用于共同消费无充分证据,反向转账不能改变赠与性质,不能免除返还义务。

判决生效成功维权

案件审理中,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汪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证据链,对被告证据逐一质证。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王先生对李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此判决不仅为张女士追回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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