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从业背景
周耀东律师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后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他拥有丰富的前期从业经历,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辅助审判,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些经历使他积累了多方面的法律实践经验,为后续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服务地区与机构
周耀东律师服务地区主要为西安(核心地区)和咸阳,执业机构是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方便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客户寻求法律帮助。
执业案件数量与类型
周耀东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他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其中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同时,他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此外,在商事及执行领域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与职务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的执业理念。他还担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等职务,体现了其在法律行业的多方面价值和社会认可。
擅长业务领域
周耀东律师主要擅长业务领域集中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
胜诉经典案例
周耀东律师有众多胜诉经典案例。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上的专业能力和应对复杂争议的经验。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的情况下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收到款项,体现了他灵活运用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能力。
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在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复杂情况下,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观点,原告撤诉,显示出他对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深入理解和运用能力。
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他通过一二审支持原告诉请,在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的情况下,多次与公司沟通,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彰显了他在执行阶段为当事人追回应得款项的执着和专业。
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代理原告,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在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的情况下,经多次协调终调解离婚,体现了他在处理复杂婚姻案件时的耐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还有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代理被告,原告态度强硬拒不调解,经一审二审改驳部分原告诉请,展示了他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辩护能力。此外,还有长安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未央法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旬邑法院追偿权纠纷案、灞桥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莲湖法院合同纠纷案等等,这些案例涵盖了他擅长的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他的综合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分析
在“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中,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遂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代理律师,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关于维修义务、不可抗力及损失赔偿的规定,提出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且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充分的证据梳理、有力的实体抗辩以及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再次体现了他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综上所述,周耀东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教育背景、广泛的执业经历、众多胜诉案例以及专业的法律素养,在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展现出卓越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