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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债权代位析产纠纷案,法院驳回债权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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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625人看过
导读:西XX公民裘XX与吴XX有500万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未足额清偿。裘XX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吴XX、程XX财产抵债。陈俊宇律师代理程XX、吴XX,最终法院一、二审均驳回裘XX诉求。
500万债权代位析产纠纷案,法院驳回债权人诉求

法庭上,气氛紧张,原告裘XX一脸急切,期望通过这场诉讼分割被告财产来清偿自己的500万债权。而被告程XX、吴XX则显得焦虑不安,他们委托了陈俊宇律师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案件起因

西XX公民裘XX与吴XX存在两笔共计500万元的借贷纠纷,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该债权后,裘XX申请强制执行却未获足额清偿。由于吴XX与程XX已离婚,裘XX以债权人代位析产为由,将吴XX、程XX及二人之子吴XX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程XX、吴XX名下现有存款、基金、保险产品等财产,以及吴XX与程XX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的款项和房屋租金收益,认为吴XX对上述财产享有50%所有权,用于清偿债务。程XX、吴XX在困境中委托了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陈俊宇律师代理此案。

积极应诉

陈俊宇律师带领团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积极准备应诉答辩。他明确债权人代位析产的法定构成要件与析产对象范围,指出裘XX主张的婚姻存续期间出售房产、车辆款项及租金收益,均属于阶段性收入,已在家庭生活中支出或转化为其他财产,不属于离婚时需分割的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程XX另案已获支持的离婚后财产补偿判决,清晰梳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证明吴XX对程XX存在未清偿债务,且金额超出现有可分割财产份额。

胜诉结局

经过严谨的庭审辩论,法院审理认为,债权人代位析产的对象应是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且尚未分割的现有财产,裘XX要求分割财产的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了裘XX的全部诉讼请求。陈俊宇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专业的代理,全面维护了程XX、吴XX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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