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杭州市余杭区的法庭上,一场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正在审理。被告人邹某神情紧张,而他的辩护人——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的江颖静律师则神情镇定,准备为其展开辩护。
案件初现
2022年12月,邹某在明知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受上家指使从山东烟台前往湖北武汉,提供名下两张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密码,协助接收、转移违法资金达114万余元,其中49万余元为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被骗资金。2023年2月6日,邹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直至2025年1月12日被抓获归案。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邹某提起公诉。
律师辩护
江颖静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过500余件案件。在本案中,她提出邹某系初犯、偶犯,是从犯,虽投案后脱逃不能认定自首,但归案后供述稳定,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赃3.5万元,恳请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邹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但他是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考虑到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采纳了江颖静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暂存的3.5万元按受损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