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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审查证据,为劳动者成功追索近14万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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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865人看过
导读:原告石某某与XX公司、长某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主张绩效奖金等款项。两被告提出时效、金额等抗辩。张宓等律师参与办案,法院经审理,判决两被告支付原告近14万元绩效奖金等,驳回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分担。
精准审查证据,为劳动者成功追索近14万绩效奖金

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精准把握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张宓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就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案件受理与审理程序

2025年6月19日,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陈XX独任审理并公开开庭。双方当事人均到庭,法院组织举证质证,审查劳动关系转移、绩效奖金发放依据等焦点问题,还将关联案件合并审理

绩效奖金审查与判决

对于2023年度绩效奖金,原告在2024年9月10日主张权利,未超仲裁时效,且诉讼请求增加部分与争议不可分,被告未证明绩效奖金发放办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及告知劳动者,需支付原告53,306.3元。2024年度绩效奖金,被告未证明离职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规定已告知劳动者,按《录用通知书》约定折算支付79,873.22元。

加班年休假工资判决

加班工资方面,被告调休期限低于规定,且未否认加班事实,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支付3,077.16元。年休假工资,2023年部分超仲裁时效不支持,2024年剩余1天未休,支付200%工资即2,225.29元。

两被告责任判定

劳动关系经三方协议转移,未构成“混同用工”,两被告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张宓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审查和对法律的准确运用,为原告成功追索到近14万元的绩效奖金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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