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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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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8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92人 执业12年
律所: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72014103509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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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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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方张X因与男方薛X感情不和,两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女方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判?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压抑。原告张X眼神坚定,她一心想要结束这段让她痛苦的婚姻;被告薛X则满脸无奈,坚持不同意离婚,两人的矛盾一触即发。

起诉缘由

张X和薛X于2010年相识,次年登记结婚。然而,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婚姻观念差异巨大。被告常以工作忙为由对原告漠不关心,夫妻感情一直未能建立。2019年,张X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维持婚姻现状,但此后关系仍未好转。张X委托了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准离婚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交锋

庭审中,被告薛X辩称不同意离婚,称自己为这段婚姻全心付出,一心想好好过日子。上次调解后,他积极挽回,可原告却故意回避。刘波律师则从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矛盾不断且调解后关系未改善等方面进行辩论,强调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关系融洽,但近几年相处不和睦,因工作等原因共同生活时间减少,加上其他问题产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薛X的婚姻关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刘波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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