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交易复杂多变,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断。其中,股权转让与抽逃出资相关的法律问题更是备受关注。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的张远辉律师,在公司法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通过一起案例来深入了解他在该领域的专业处理能力。
案件背景
A、B、C三人成立甲公司,从事教培行业,A实缴部分出资占股33.3%。后因疫情、政策及自身经济困难,A有退股想法,三股东签署《股权退出协议》,约定公司支付50万元回购A股权,工商变更时B和C以0.01元受让。但A未拿到钱,遂提起诉讼。
法律认定
张远辉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精准把握法律规定。法院最终认为,案涉纠纷属公司与股东间的股权转让纠纷,虽协议约定以0.01元转让股权并公示变更,但实际是用A已投入公司的50万元资本回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驳回原告诉请。
专业深耕
张远辉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二审案件上百件。他专职深耕公司法领域,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在处理类似公司法纠纷时,能准确适用法律,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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