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丰富
刘欢律师于2018年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正式开启执业生涯。2023年6月,他与合伙人共同创办了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律所的合伙人。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比约50%。他秉持“坚守正义,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民商案件代理
在民事案件代理方面,刘欢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曾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索拖欠的房贷、信用卡及各种经营贷款,成功为银行诉讼和执行70余起案件。还作为债权人参与泗县泗州宏奥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他曾代理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办理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成功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余起案件。此外,他批量代理购房者起诉泗县和顺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案件,50余户均胜诉获得赔偿;批量代理业主起诉泗县大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跑路案件,成功为12名业主讨回定金;批量代理员工和债权人起诉宿州智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和货款,成功为9人追讨欠款;代理泗县山头镇山头村村民委员会起诉承租人违建、强占土地案件,成功清退承租人。同时,他还担任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朝阳村,丁湖镇苗尤村,泗城镇网周村法律顾问。
典型民事案例
在“个人承包工程,不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一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X,要求确认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刘欢律师接受被告刘X委托后,首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以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各被告角色,并听取当事人意见,最终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欢律师抗辩双方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负责带班,并非包工头或老板,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支持了代理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定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劳动报酬案件
在“公司拖欠工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原告蔡XX起诉宿州XX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以及工作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刑事及行政仲裁案件
刑事案件方面,刘欢律师曾代理多起交通肇事、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抢劫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并成功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行政案件中,他曾多次代理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不服起诉泗县公安局,代理当事人对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公司违法案件进行起诉,代理当事人对于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宅基地所有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书违法问题进行起诉。仲裁案件里,他多次代理农民工工地受伤工伤赔偿问题,多次代理工厂、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受伤工伤赔偿问题,多次代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等问题。总之,刘欢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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