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刘欢律师自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是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服务地区主要为安徽宿州。执业期间,刘欢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500余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领域占比约50%。他的客户类型广泛,包括银行、企业和个人等,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等。刘欢以专业、负责的工作方式,深入了解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
劳动争议辩护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要求确认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刘欢律师接受刘X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及各被告角色,撰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庭审中,刘欢律师抗辩刘X与原告无劳务关系,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追索劳动报酬
原告蔡XX起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称自2018年3月入职被告处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2021年10月4日结算后被告欠原告工资77687元,出具拖欠工资明细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未付。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准备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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