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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瑕疵下二审逆转,买卖合同纠纷货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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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869人看过
导读:建材公司一审因证据复印件、证人联系难、供货数量举证不足败诉。陈兵兵律师二审强化证据链,转移举证责任,揭示对方矛盾,聚焦核心争议,成功逆转。
证据瑕疵下二审逆转,买卖合同纠纷货款追回

在法律实务里,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关联性常常像一层迷雾,让案件事实的认定变得困难重重。在江苏省南京市的一起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而陈兵兵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一审困境:证据瑕疵致败诉

我方当事人XX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签订合同供应石材,园林公司拖欠货款。XX公司起诉后,一审法院以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联系证人、供货数量举证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这使得XX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损失,案件陷入了不利局面。

二审策略:证据挖掘与规则运用

陈兵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对一审判决深入剖析,制定了“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的上诉策略。他发现虽然《结算审核表》是复印件,但园林公司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了交易习惯,且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陈律师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原件应由园林公司掌控,在我方提供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给对方。同时,他在庭审中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陈述的矛盾之处,将二审争议焦点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

逆转胜诉:证据采信获赔偿

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法院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有通话录音佐证且原件应由对方控制,应予以采信。园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园林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在这起案件中,陈兵兵律师凭借对证据的深入审查和细节挖掘,以及对法律规则的精准运用,成功实现了二审逆转,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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