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认为只要涉及重大案件,就必然会被定罪量刑,这种认知误区可能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学清律师就通过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并给出了专业建议。
精准把握证据核心
在这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李学清律师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但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他坚决主张“疑罪从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善用辩护窗口
李学清律师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在本案中,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经全面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区分法律边界
李学清律师还强调要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人权,也节约司法资源。李学清律师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和个人在面临法律风险时,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制度建设和早期介入,有效预防和排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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