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日益复杂的当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频发。在建设工程领域,多层转分包关系使得各方责任界定成为难题。王泽明律师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纠纷案件来一探究竟。
案件背景复杂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陈XX作为实际施工人之一,在合伙内部结算有争议且经生效判决确认其份额后,向发包人A公司主张对应份额的工程款。此前合伙人龚X已通过诉讼确认A公司欠付工程款总额及自身份额。A公司则辩称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主张工程款,并对欠付金额有异议。
精准代理意见
王泽明律师接受第三人B公司委托参与诉讼。他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原告诉讼请求指向发包人A公司,依据的是前案查明的发包人欠付事实,B公司与原告的内部承包或费用结算关系已在前案处理或认定。本案争议焦点是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与B公司无直接关联,B公司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
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实际施工人有权在查明发包人欠付数额后,请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原告主张的工程款份额明确,发包人欠付事实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且判决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这一结果体现了王泽明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责任边界的精准把握和专业代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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