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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怎样才会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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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4901人看过
导读:对非法集资进行开庭审理必须要满足犯罪成立的依据,犯罪主体首先要是自然人和单位,犯罪分子为故意为之的非法集资行为,对我国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非法集资怎样才会开审?

虽然我我国对于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有详细的规定和判决条款,但是还是有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非法集资。有时我们不幸的遇上了非法集资,并且向公安部门报案,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向法院起诉非法集资,那么非法集资怎样才会开审?就由小编来为你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的概念和开庭受审的规定吧。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会员、特许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等。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我们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法律特征来加以识别。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非法集资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一十四条【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可见对非法集资进行开庭审理必须要满足犯罪成立的依据,犯罪主体首先要是自然人和单位,犯罪分子为故意为之的非法集资行为,对我国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破坏。非法集资十分具有欺骗性,会给受害者不切实际的描述。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仔细区分非法集资与合法投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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