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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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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3 · 1015人看过
导读:员工大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解除分多种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不得依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违法解除时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二倍赔偿金。若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如严重违规,单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此外,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合同。
大病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一、大病期间能解除合同

这要分情况来看。若员工在大病医疗期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但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即便在大病期间,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另外,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大病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确定,如实际工作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

若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大病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大病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一般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解除,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但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当我们探讨员工大病医疗期内能否被辞退这一问题时,除了上述情况,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注意。比如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对于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也有具体规定。如果您对员工大病医疗期内的辞退问题、经济补偿计算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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