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象一下,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一方铁了心要离婚,另一方却出于各种原因不想离,想拖着时间。这一“拖”一“离”之间,就产生了很多复杂的状况。有人会想,离婚哪有那么容易,我就不同意,看能把我怎样,于是就开始琢磨最多能拖延多久。这其实是很多面临离婚纠纷的人会考虑的问题,尤其是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还没谈拢的时候,一方就想通过拖延时间来争取更有利的局面。那在法律层面,离婚时最多能拖延多长时间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一、协议离婚的拖延情况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程序上来说,现在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协议离婚中,理论上一方最多可以通过利用冷静期和后续申请期拖延六十天。比如说夫妻二人去申请协议离婚,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过了之后,在三十天的申请发证期内故意不去,就达到了拖延的目的。
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一审程序就可能会被拖延。首先,被告可以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来争取时间。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如果裁定驳回,被告还可以在十日内上诉,二审法院要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这样一来,光是管辖权异议这个程序,就可能拖延一两个月。其次,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公告送达,时间也会延长。比如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是六十天。而且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六个月。所以一审阶段,拖延一年半载也是有可能的。例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经过一审、二审的裁定,再加上公告送达,一审审理时间就会被拉长。
三、诉讼离婚二审的时间成本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而被告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程序也需要时间。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延长。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又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这样算下来,从一审到二审结束,再到原告能再次起诉,可能会过去两三年。比如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被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就得等六个月后重新起诉,这期间时间就被大量消耗了。
四、多次起诉离婚的总体时长
很多时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原告需要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每次起诉之间都有六个月的间隔期,再加上每次起诉的审理时间,整体下来,离婚可能会被拖延好几年。例如,原告第一次起诉被驳回,等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第二次又没判离,再等六个月第三次起诉,这期间可能就过去了两三年的时间。
离婚拖延时间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执行、子女抚养变更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相当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再次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要是你在离婚及后续问题上遇到了难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事情,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