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里,夫妻双方都为家庭付出着,但常常有人把大量精力投入到家务劳动中,照顾家人、操持家务。然而当婚姻走到尽头,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可能会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时候,申请家务补偿就成了他们关注的问题。那在离婚时,申请家务补偿到底要符合什么条件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适用的婚姻财产制度
以前,家务补偿主要适用于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过现在《民法典》规定,不管是约定分别财产制还是法定共同财产制,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家务补偿。比如小李和小张结婚后,两人没有约定财产归属,一直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在离婚时,如果小李符合家务补偿的其他条件,也是可以申请的。
二、一方承担较多家务劳动
这是申请家务补偿的关键条件之一。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包括但不限于照顾孩子、赡养老人、日常家务琐事等。比如小王在婚姻期间,不仅要上班,还要负责接送孩子上学、辅导功课,照顾双方老人的生活起居,家里的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也都由他负责,而另一方则很少参与这些家务劳动,这种情况下小王就属于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
三、在离婚时提出申请
家务补偿必须在离婚时提出。如果离婚后再提出,一般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比如小赵和小钱离婚时,小赵没有提出家务补偿的请求,离婚后才想起来,这时就很难再申请了。所以要申请家务补偿,一定要在离婚的过程中及时提出。
四、提供相关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承担了较多家务劳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比如邻居证明你经常照顾孩子、老人;也可以是相关的消费记录,比如购买孩子用品、老人药品的票据;还可以是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家务劳动情况的材料。例如小孙在离婚时申请家务补偿,他提供了和家人的聊天记录,里面有关于自己日常操持家务的内容,以及孩子学校老师证明他经常接送孩子的证言,这些证据就能有力地支持他的申请。
离婚申请到家务补偿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补偿金额是否合理,对方不按时支付补偿款怎么办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离婚的后续事务中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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