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不动产交易那可是大事,涉及大量的资金和重要的权益。当你和别人进行不动产交易后,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觉得这个交易有问题,想要撤销。比如签合同的时候对方隐瞒了不动产的重要信息,或者存在欺诈行为,这时候就会让人想到能不能撤销这个交易。那么不动产撤销权到底在什么时候能够进行撤销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因重大误解行使撤销权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比如老张以为自己买的是有独立产权的商铺,结果发现是只有使用权的商业用房,这就属于重大误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在这种情况下,老张一旦发现自己的误解,就要在九十天内采取行动,比如收集购买时对方关于产权的宣传资料、合同等证据,和对方协商撤销交易。要是协商不成,就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请求法院撤销不动产交易。
二、受欺诈胁迫的撤销情况
如果在不动产交易中,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卖房者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还有就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例如有人威胁买房者必须买下房子,否则就对其家人不利,当胁迫行为结束后,买房者要在一年内通过合法途径撤销交易。受欺诈或胁迫方要注意收集对方欺诈或胁迫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和对方沟通撤销,沟通无果就走法律程序。
三、显失公平的撤销权行使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在不动产交易中,一方趁对方急需用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买下不动产。受损害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损害方要收集不动产市场价格的相关资料,证明交易价格不合理,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考虑向法院起诉撤销交易。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情况
不管是因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还是显失公平,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在交易发生后的五年内,当事人一直没有去行使撤销权,之后就不能再撤销了。所以一旦发现可能存在撤销事由,要及时行动起来。
不动产撤销权行使后,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已经完成的不动产登记如何变更,交易款项如何返还,损失如何赔偿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出谋划策,让你在处理不动产撤销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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