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历程
刘欢律师的法律职业生涯始于2018年,当时他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开启实习生涯。在实习期间,他努力学习实践知识,积累办案经验。到了2019年8月,刘欢正式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开启了独立办案的征程。他加入了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并在2023年6月,与合伙人共同创办该律所,成为律所的合伙人,这也标志着他在法律领域的进一步成长与发展。
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刘欢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超过700件,其中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他尤其专精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这些案件占其办案总数的约50%。他不仅在民事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刑事和行政案件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
在民事案件代理中,刘欢律师曾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追索拖欠的房贷、信用卡及各种经营贷款。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银行诉讼和执行70余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作为债权人参与泗县泗州宏奥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在复杂的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此外,他还代理了众多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例如,他曾代理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处理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经过不懈努力,成功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共办理此类案件30余起。在房地产合同纠纷方面,他批量代理购房者起诉泗县和顺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案件,最终50余户均胜诉获得赔偿;还批量代理业主起诉泗县大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跑路案件,成功为12名业主讨回定金。在劳动争议方面,他批量代理员工和债权人起诉宿州智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和货款,成功为9人追讨欠款。同时,他还代理泗县山头镇山头村村民委员会起诉承租人违建、强占土地案件,成功清退承租人。并且,刘欢律师还担任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朝阳村,丁湖镇苗尤村,泗城镇网周村的法律顾问,为这些村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在刑事案件中,刘欢律师曾代理多起交通肇事、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抢劫等案件。他凭借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成功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案件方面,他多次代理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不服起诉泗县公安局,以及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公司违法案件、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宅基地所有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书违法问题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在仲裁案件中,刘欢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他多次代理农民工工地受伤工伤赔偿问题,还多次代理工厂、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受伤工伤赔偿问题,以及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等问题,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和权益。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原告张XX起诉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要求确认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上述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案件背景是泗县某工程由被告中国XX集团承包,然后分别分包给被告新余XX和宿州某公司。2020年4月27日原告经介绍进入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与被告刘X协商工资为每天240元。2020年5月5日下午13时许,原告在工地上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治疗费用已由被告刘X垫付。之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被告互相推诿。
刘欢律师接受被告刘X的委托后,积极准备庭审材料。他首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以及全部案件材料,然后与当事人刘X沟通,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以及每个被告在案件中的地位和角色,并听取了当事人本人意见。最终,刘欢律师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刘欢律师提出抗辩,指出双方之间没有劳务关系,被告刘X只是负责带班,并不是包工头或者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多少、需要多少人务工都是别人说了算,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律师的答辩意见。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新余XX作为工程分包方,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应当对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中国XX集团不存在违法分包情形,不应承担责任;宿州市某公司因案外人未安排刘X负责其转包工作,也不应承担责任;刘X属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同时,由于原告未提供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其要求四被告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此案件中,刘欢律师通过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抗辩,成功为当事人刘X免除了用工主体责任,体现了他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
典型案例二:公司拖欠工资,追索劳动报酬
原告蔡XX起诉被告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并承担诉讼费。原告自2018年3月入职被告公司从事技术员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原告工资,直到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经被告结算,欠原告自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工资款77687元,并出具拖欠工资明细和付款计划。但被告仅于2021年10月30日支付原告工资款15000元,下欠62687元至今未付。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了被告。之后,他充分准备证据,提供了拖欠工资明细单以及工作的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刘欢律师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认定被告应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给付工资义务,其未按规定履行应承担民事责任。被告订下的付款计划虽存在部分未到期,但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无效。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在这起案件中,刘欢律师通过及时准确的证据收集和有力的庭审论证,成功为原告蔡XX追讨回劳动报酬,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他在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业务能力。
总的来说,刘欢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解决了众多法律难题,是安徽宿州地区一位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