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积累了数百余件案件的办案经验。他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还担任工会调解员。在成为律师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使他能为企业客户提供前瞻性的法律服务。他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
侦查阶段显能
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高永帅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积极与办案机关进行高效沟通,精准把握案件细节,在接案仅20天内,成功为田XX争取到不予批捕的结果,当事人当日获释。同样,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高律师在结案后的7日内,凭借其对诉讼程序的熟悉和敏锐的判断力,成功为左XX争取到取保候审,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他在诉讼程序早期高效沟通、精准出击的能力。
审判阶段制胜
以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为例,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其为累犯应从重处罚。高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可能构成自首,在羁押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有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指控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虽然最终法院未认定杨XX构成自首,但采纳了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对杨XX量刑时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再如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虚构事实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高律师为谭XX辩护,提出其行为属诈骗未遂、是从犯且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等观点。法院最终认定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但鉴于他们是从犯、犯罪未遂、坦白或自首以及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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