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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合同保险律师马学兵:破保险公司拒赔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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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7 · 1536人看过
导读:马学兵律师自2023年起执业,擅长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等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90余件。典型案件如代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为委托人追回健身私教课费1680元,代理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为委托人获赔8万余元。

执业背景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3年开始在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648445。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领域均有涉足,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在侵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担任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等多个职务,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健身私教退费案

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支付2520元购买9节私教课,指定王X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委托人法定监护人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拒。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他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

车辆保险理赔

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其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拆解案件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的行为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且未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同时,论证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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