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廖XX等人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判决结果揭晓

廖XX等人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判决结果揭晓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7 · 202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樊梦怡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57人 执业14年
律所: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420121135113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67702386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樊梦怡,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南昌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更多>
导读:2014年,廖XX、王XX等人涉贩卖毒品,冷XX、杨X涉非法持有毒品。樊梦怡律师为杨X辩护,提出从犯认定等意见。法院部分采纳,杨X获刑一年八个月。

2014年3月的一个夜晚,汉庭酒店516房间内气氛紧张,冷XX和杨X正在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冰毒,一场与毒品相关的犯罪活动悄然展开。

案发经过

2014年3月2日晚,冷XX与杨X在汉庭酒店商议购买冰毒事宜。次日凌晨,杨X在王XX陪同下付款,廖XX交付了一包重35克的冰毒,王XX还两次用冰糖冒充冰毒掺入其中,使重量变为49.11克。随后,廖XX在向日葵KTV被抓获,身上缴获冰毒8.99克,酒店房间内查获掺假冰毒49.11克,王XX也在酒店房间被抓。另外,2014年1、2月期间,刘XX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

律师辩护

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她作为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且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非法持有是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