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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多久会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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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6 · 1564人看过
导读:申请离婚登记后,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并撤回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即失去效力;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登记失去效力。
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多久会失去效力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不少夫妻过不下去就会选择分道扬镳。当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决定离婚,会去申请离婚登记。可这申请之后并不是马上就能离成,中间有个时间过程,很多人就担心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这登记就失效了。到底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多久会失去效力呢,接下来就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现在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证》(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从登记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小张突然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后未申请的后果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是一个关键时间节点。如果在这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失去效力。举个例子,老王和老陈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三十天过了,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没去领离婚证,那这次离婚登记就白申请了,相当于他们撤回了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流程。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离婚证,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但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比如遇到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及时和婚姻登记机关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看能否有特殊处理方式。不过这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得到特殊处理,还是要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判断为准。

四、重新申请的流程

如果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失效了,夫妻双方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重新申请和第一次申请流程基本一样,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之后又会进入新的离婚冷静期和申请发证流程。

申请离婚登记失去效力后,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就得重新开始申请流程。但这期间可能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比如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发生变化,或者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了。这些情况处理起来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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