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学理论的适用常面临困境。诸多复杂案件中,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争议,而正确运用法学理论能为解决实务难题指明方向。
厘清物权与合同效力边界
:一审法院混淆物权登记与合同效力,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私下协议不能对抗登记”驳回诉求。曾惠媛律师依据《民法典》第2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指出双方《协议书》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清晰界定了物权和合同效力的界限,为案件奠定理论基础。
驳斥赠与撤销抗辩
:被上诉人以“撤销赠与”否定产权份额。根据物权转移理论,父母赠与已完成财产权利转移,赠与行为不可随意撤销。曾惠媛律师运用此理论,明确指出对方抗辩无依据,从法理层面保障了当事人基于赠与协议应享有的产权份额。
夯实产权依据,构建证据链
:在实务中,证据是支撑理论主张的关键。曾惠媛律师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协议书》签字确认文件及被上诉人的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强化了其关于产权份额的理论观点。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体现了理论与证据结合在说服司法机关中的强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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