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原告投入近60万元筹备项目,然而被告以协议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等为由拒绝支付费用。原告委托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蒋顺花律师等提起诉讼,案件初始,原告面临着证据认定、合同效力等诸多不利因素。
锁定焦点,预判策略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迅速确定两大争议焦点,即协议效力及约束力、原告实际投入资金及费用金额认定。通过梳理核心证据,发现协议虽名为框架协议,但具备实质权利义务约定。同时,考虑到项目系国有资金投资,蒋律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代理思路。
强化证据,反驳抗辩
针对被告“原告未实际投资”等抗辩,蒋律师重点举证。提供授权委托书证明履约主体合法性,用费用发票、付款凭证等形成资金投入证据链,以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费用认定依据,有力反驳了被告观点。
庭审定乾坤
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缴费致程序终结。蒋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明确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庭审上,蒋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协议虽无效但被告应折价补偿,原告证据完整,费用金额应认定,被告还需支付资金占用费。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原告成功追回筹备费及资金占用费,实现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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