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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精准辩护,助力史某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案获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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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3 · 1750人看过
导读:在法治社会不断推进的当下,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愈发凸显。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孟秀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千余案件。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她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彰显了深厚的专业素养。

一、资深律师的多重身份与深厚积淀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毕业后开启法律执业生涯,自2011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她身兼数职,不仅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

二、典型案例: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2024年12月,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公安机关以包括史某某在内的7人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精准辩护:分阶段推进工作

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开展辩护。阅卷时,她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告知史某某盗油的供述不一致,且史某某活动轨迹仅在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整理出《证据矛盾清单》。会见时,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固定其无罪辩解依据并整理成《会见笔录》。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时,结合证据细节论证史某某“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孟秀律师主动沟通,审查新证据,强调补侦后仍无直接证据证明史某某对盗油行为的认知,不符合起诉条件,还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说服力。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荣誉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法没收扣押的违法所得。孟秀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还获得诸多荣誉,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她的客户群体广泛,众多当事人在面临刑事法律问题时都信赖她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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