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的多元资质
徐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5440。他不仅是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还身兼数职,如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在法律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二、复杂案件的背景呈现
在山东省泰安市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原公诉机关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X犯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张X在担任肥城市某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为养殖户杨X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而该养殖户的肉鸭未用国家强制免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不具有动物免疫证。原审法院认定张X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三、精准辩护的策略制定
张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徐征和崔XX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们指出本案上诉人的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上诉人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上诉人张X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并不是伪造变造的,实际结论也是真实的,故上诉人主观上没有徇私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舞弊行为。
四、显著的辩护成果量化
经二审审理,虽然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但二审法院采纳了张X“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的上诉理由。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对被告人张X的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张X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免予刑事处罚。这一结果让张X保住了公职,体现了徐征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徐征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等领域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其核心客户群体包括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以及有合规需求的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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