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维权的工作中,每一个案例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实践。接下来将讲述一起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案件中,律师为当事人维权的具体过程。
案件背景
2021年10月31日,济南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张某某、闫某和马某,为博眼球和提升公司小程序点击率,制作并传播了含有虚假疫情信息的短视频。闫某利用张某某提供的文案素材,搜集虚假图片,编造了相关内容的视频。该视频时长约2分54秒,经审核后通过三个小程序发布。次日云南公安机关发现该虚假信息,17小时32分后视频被封控,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独立访客量6213人次,被转发64次。在这个案件中,闫某面临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指控,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维权策略思考
结合当时的背景特点,该行为发生于疫情期间。律师敏锐地发现,嫌疑人发布上述视频不仅仅是为了引流,同时也许有能达到警醒社会群众的目的,加强群众对“新冠”病毒的重视程度。并且本案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成分,但并非完全虚构。此外,本案嫌疑人所在单位为网络信息传媒公司,从公司本身规章制度不完善角度出发,如果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或许可以预防或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基于这些考虑,律师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
方案实施与结果
律师将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提交给检察机关后,法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并对济南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工作。由于闫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该公司通过了企业合规考察,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最终决定对闫某不起诉。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过程中的专业和智慧,通过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在这起案件中,律师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挖掘有利于当事人的因素,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展现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和有效策略。这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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