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信息
周文靖是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36xxxxxxxx612106。他服务于江西上饶地区,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他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
擅长服务领域
周文靖律师深耕于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其中,他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办理过不少让当事人获得免于起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果的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民事纠纷的细分类型事务处理上,他同样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建设工程合同案
2016年4月,当事人郑X中标某村委会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就基础及主体框架、装修、主体非框架及水电三个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对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中标价等都做了约定。郑X按约施工,并在2016年10月如期完工,11月工程经村委会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多次催讨未支付。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2025年9月,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明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的充分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郑X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付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总价款达成一致,且村委会未在限定时间申请鉴定,审计部门审计不能作为判决依据,对该抗辩不予支持。关于利息,法院结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郑X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按一年期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
在本案中,周文靖律师的价值显著。他协助郑X全面收集、整理各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法院采信事实奠定基础。在诉讼前出具《律师函》进行有效催款,为后续诉讼主张关键节点提供依据。庭审中准确援引法律规定反驳村委会不合理抗辩,维护结算金额合法性。精准把控利息主张依据和计算方式,确保郑X权益全面弥补,还全程推进诉讼流程,提升效率,实现郑X核心诉求。
民间借贷担保案
2023年9月1日,周文靖律师的当事人章X因揭X承揽工程资金周转,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金额100万元,但公司预先以“财务费”名义扣除5000元。借款到期章X未还,10月27日,章X、公司及揭X签订补充协议,揭X替代汪X承担保证责任。10月26日,章X应揭X要求向公司支付六万余元。因款项未结清,公司将章X、揭X诉至法院,要求章X偿还本金及利息、支付律师费,揭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周文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章X沟通,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包括实际借款人主体认定、借款本金确定、已支付款项性质及超额利息抵扣本金、律师费承担合理性、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合法性等问题。为支撑抗辩意见,律师全面收集证据,调取章X与揭X等人的合作施工协议书,证明揭X为实际借款需求方和使用方;收集公司收据,证明预扣利息;整理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和聊天记录,佐证揭X支付利息。庭审中,律师提出章X为名义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义务、本金应为扣除预扣利息后的金额、已支付款项超额部分应抵扣本金、公司主张律师费无依据等抗辩。
法院经审理,采纳部分抗辩意见,判决章X偿还借款本金九十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0元,揭X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章X、揭X负担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虽“揭X为实际借款人”抗辩未被采纳,但“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主张获认可,成功将借款本金降低,延后利息起算点,为章X减少十余万元损失。
周文靖律师在本案中价值体现明显。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搭建有效抗辩框架,避免案件事实混乱。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提升抗辩主张采信概率。庭审据理力争,减少当事人本金还款义务,降低利息支付总额,减轻经济负担。还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促使法院审查相关条款合法性、合理性,维护诉讼权利平等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