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现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秉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
行政工作经验
丁婷律师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长达七年,这使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独特的职业轨迹让她能够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民商事争议解决
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丁婷律师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以及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她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成功代理汽车欺诈案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轿车。合同备注“本车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贾某某按约定付款,汽车销售公司完成交付及过户。购车后不久,贾某某发现车辆底盘漏油,检测后发现是重大事故车。经司法鉴定确认车辆存在多处维修痕迹,与合同承诺不符。原车主曾在2021年对车辆进行过重大维修,但销售公司未披露该信息。贾某某与销售公司协商,对方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惩罚性赔偿,贾某某遂委托丁婷律师团队提起诉讼。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明确本案核心在于认定销售公司是否构成欺诈,制定了“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指导委托人收集《二手汽车买卖合同》、转账记录、车辆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销售公司的抗辩理由,重点举证反驳。庭审中,明确指出销售公司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应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销售公司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承担部分费用。销售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企业破产业务处理
丁婷律师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在企业破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避免农业公司重复付款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按约发货。2022年1月,双方对账确认薛XX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2022年1月7日,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转账280万元,该账户为被告二公司的备用金账户。薛XX催要货款时得知款项已支付至被告二公司账户,遂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280万元货款及利息,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农业公司委托后,明确代理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农业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款项支付情况并要求农业公司与被告二公司直接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提交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及相关证据,证实是企业内部纠纷;强调薛XX对备用金账户使用知情且认可,付款符合交易逻辑。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为农业公司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
刑事辩护业务能力
在刑事辩护方面,丁婷律师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同时,她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为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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