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情况
王战军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他自2019年起开始执业,目前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50xxxxxxxx089393。其服务地区主要为重庆,律所联系地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江北嘴金融城3号T3栋24、25、26楼。他秉持“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办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等案件。
李XX案一审情况
2023年8月3日晚,李XX因庆祝生日与友人赵XX等人前往XX省XX县某KTV唱歌,期间邀请被害人贺某某同往。次日凌晨聚会结束后,李XX邀请贺某某至当地某酒店聊天,后在酒店房间内对贺某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造成贺某某身体轻微损伤。案发后李XX于2023年8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0日被取保候审,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贺某某的书面谅解。XX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李XX涉嫌强奸罪(未遂)提起公诉,XX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4年5月31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XX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同日李XX被依法逮捕。
李XX案上诉阶段
李XX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遂委托王战军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向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王战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全案卷宗材料,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了以量刑过重为核心,同时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充分举证悔罪及谅解情节的二审辩护思路。本案二审由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王战军律师到庭为李XX进行辩护。
李XX案二审结果
最终法院改判李XX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本案系一起强制猥亵罪的刑事上诉案件,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一审定性为强奸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及二审能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王战军律师精准把握上诉切入点,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契合法定从宽原则,充分举证从宽情节,有效沟通促成裁判优化,专业履职保障诉讼权利,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章X案一审情况
被告人章X,汉族,大专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均位于XX省XX市某区域。2022年8月,章X在XX市XX区某街道偶遇被害人小贺(案发时13周岁,系未成年人),搭讪后将其带至租住房屋内,后双方多次发生性关系。2023年3月,章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章X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为由,指控其构成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章X有期徒刑四年。
章X案上诉阶段
章X不服一审判决,家属委托王战军律师担任二审及重审阶段辩护人,依法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XX市XX区人民法院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补充起诉章X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战军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全面辩护:一是章X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多次谎报年龄,结合其穿着打扮、言谈举止等,章X已尽到合理审慎注意义务,难以明知其未满14周岁;二是侦查程序存在部分瑕疵,部分证据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三是章X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系双方自愿,无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同时,王战军律师提交了章X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拟证实上述辩护观点,并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有效质证。
章X案重审结果
经重审法院审理查明,章X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指定地点配合调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法院综合全案证据,采纳了王战军律师关于自首的辩护意见,认定章X构成强奸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悔罪等情节,犯罪情节较轻,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作出改判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王战军律师精准定位辩护焦点,有效开展证据攻防,全力争取从轻情节,保障程序公正,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经验总结
王战军律师在办理这两起典型的强奸罪相关案件中,展现出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面对不同的案件情况时,他都能迅速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在李XX案中,他通过对法律规定和案件情节的准确把握,成功将罪名从强奸罪改判为强制猥亵罪,并争取到了缓刑判决;在章X案中,他针对案件的核心问题,通过充分的证据收集和有效的质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的结果。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辩护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