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经历
杨权法律师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自2018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如今已成为该律所的合伙人律师。在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之前,他曾先后任职于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及审判机关,这些丰富的工作经历为他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广泛的社会人脉资源。现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业务范围广泛,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非诉事务、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办案数量与专长
杨权法律师执业至今,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这类案件在他的办案总数中占比约75%。同时,他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始终秉持着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劳动争议仲裁案
在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王XX诉江苏XX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中,杨权法律师作为江苏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处理。2023年2月7日,该仲裁委依法受理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权法律师积极推动双方进行协商。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相关款项得以支付。2023年3月22日,申请人王XX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仲裁委决定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起案件的成功协商解决,体现了杨权法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高超技巧和专业能力,为委托人避免了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在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杨权法律师作为原告潘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2019年7月2日,在常州市武进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在公交车站台上等候公交车的潘XX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孙XX承担次要责任,潘XX无责任。2020年9月7日,经潘XX申请,法院委托鉴定,评定潘XX因交通事故构成十级残疾,同时确定了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事发后,XX公司、紫金XX公司、常州XX公司均向原告垫付了部分费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权法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潘XX主张合理的赔偿请求,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86097.87元。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确定了各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常州市XX公司赔偿部分医疗费,并驳回潘XX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也按照责任进行了分担。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彰显了杨权法律师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方面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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