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育背景
俞雯律师拥有优秀的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之后,她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并且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在学习过程中,她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她还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的经验,这使她的视野更加开阔,对不同地区的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房产纠纷专长
俞雯律师深耕于房产纠纷领域,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50%。在“成功调解房屋买卖‘查封过户’僵局,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和解”一案中,原告徐XX、王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胡某X、谭XX。俞雯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处理。案件于2024年10月23日立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胡某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等。最终,成功化解了房屋买卖“查封过户”的僵局,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了和解。另外,在“购房款被渠道方截留147万,律师介入,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充分体现了俞雯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其他领域涉足
除了房产纠纷,俞雯律师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涉足。在“终审胜诉,客户免担百万租金,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一案中,原告马鞍山市XX诉被告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俞雯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证据可以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一审法院已综合考虑各方过错对租金数额作出合理调整,故予以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显示了俞雯律师在合同纠纷等其他领域也具备较强的处理能力。
执业理念与荣誉
俞雯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她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加盟的优秀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她也获得了诸多荣誉,如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等。她还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法律的普及做出了贡献。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口碑,俞雯律师在南京的法律界逐渐崭露头角,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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