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他于2021年开始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有数年法律从业经验。在成为律师之前,高律师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经历使他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能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为企业客户提供“防患于未然”的高附加值法律服务。其现服务地区为黄冈,联系地址位于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
擅长领域与理念
高永帅律师将执业重心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他认为刑事辩护是律师职业中最具挑战也最显担当的领域。他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办案能力与成果
高律师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办案风格高效、勤勉,多次在案件关键阶段力挽狂澜。在侦查阶段,他迅速突破,展现高效沟通与精准出击的能力。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即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
在审判阶段,他能争取最佳结果。像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最终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获得缓刑,这些案例都体现了他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
他还能实现案件根本性逆转。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此外,他在刑事控告领域也表现出色,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分析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承认指控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经审理,法院采纳了高律师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未认定自首情节,但鉴于杨XX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此案例体现了高律师在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方面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
在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高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其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谭XX、卢XX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犯罪未遂应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决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这一案例再次展现了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的能力。
社会角色与担当
高永帅律师还担任工会调解员这一社会角色,这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更广泛的参与和担当。无论是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还是身陷囹圄的个人,他都以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秉持对证据的严谨、对案件的勤勉、对进程的高效把控,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坚信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荣誉与未来,必将全力以赴,不负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