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家小店,一开始生意还不错,大家齐心协力把店经营得有声有色。可后来因为经营理念不同,有人想退出,这时候就涉及到合伙清算的问题了。很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合伙清算到底要采取怎样的方法和步骤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明确清算的前提条件
合伙清算不是想清算就清算的,得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合伙合同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等情况,就可以进行清算。比如几个朋友合伙开的工作室,原本约定经营五年,五年期满后大家都不想继续,这就满足了清算的条件。
二、确定清算人
清算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如果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比如在前面提到的小店案例中,合伙人可以一起商量推选一个比较懂财务、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清算人。
三、清算人的工作内容
清算人要做的工作可不少。首先要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把合伙企业现有的资产、负债情况搞清楚。然后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比如把未完成的订单处理完。还要清缴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款要及时缴纳。接着清理债权、债务,把别人欠合伙企业的钱收回来,合伙企业欠别人的钱还上。最后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四、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比如小店在清算时,清算人要及时通知之前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等债权人,让他们来申报债权。
五、财产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清算完成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债权人对清算结果有异议,或者合伙人之间对财产分配又产生了新的纠纷。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旦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在这里咨询律师,不会有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帮你解决后续的麻烦事,让你在合伙清算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