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判决增加标的如何执行
再审判决增加标的后,执行程序按如下步骤进行:首先,依据《民事诉讼法》,原执行程序若已开始,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再审判决生效后,按照新判决确定的标的额重新启动执行。执行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增加部分的义务。若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若涉及金钱给付,迟延履行期间要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同时,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再审判决增加标的执行有啥特殊规定
再审判决增加标的执行,有以下特殊规定:
一是执行范围以再审判决书确定的增加标的为限。法院需严格按判决执行,不得超范围执行被执行人财产。二是若原执行程序已终结,对增加标的需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法院会重新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三是执行中要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若因增加标的执行致被执行人权利受损,其可通过执行异议、复议或执行监督程序救济。四是执行措施与普通执行基本相同,如查询、冻结、划拨财产等,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
三、再审判决增加标的执行期限有特殊规定吗
再审判决增加标的,执行期限并无特殊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起,若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一般而言,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所以,再审判决增加标的后,执行期限仍按上述规则确定。
当我们了解了再审判决增加标的后执行程序的步骤,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被执行人对增加标的有异议该如何处理,此时可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来解决。另外,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法院会采取何种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这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如果你在再审判决增加标的执行方面还有诸如执行期限、执行和解等更多疑惑,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