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诉权如何规定
股东诉权分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直接诉讼方面,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有权为自身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派生诉讼中,当公司合法权益受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责任时,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提起诉讼遭拒、情况紧急不立即诉讼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等情形下,可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
二、股东行使诉权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诉权分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
直接诉讼中,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条件是自身权益受公司、董事、高管等侵害,如利润分配请求权、股份回购请求权受损等。程序为股东直接以原告身份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代表诉讼是股东为公司利益起诉。条件有:董事、监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起诉,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程序上,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起诉,所得赔偿归公司。
三、股东行使诉权需满足哪些特殊法律规定
股东行使诉权分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有不同特殊规定。
直接诉讼方面,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股东以自己名义,为自身利益起诉。
代表诉讼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监事有类似情形,前述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若监事会等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当我们探讨股东诉权如何规定时,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股东代表诉讼需先履行前置程序,即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才可直接提起诉讼。而诉讼费用方面,合理费用可要求公司承担。若您在股东诉权行使、相关程序操作或费用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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