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逃逸哪6种行为不认定
以下6种行为通常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二、交通逃逸不认定的6种行为有法律依据吗
所谓交通逃逸不认定的6种行为一般是实践总结,并非严格法定情形,但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事故现场的行为。有些行为虽类似逃逸,但实际不符合此定义,如对事故不知情驶离现场、为抢救伤者变动车辆位置并标明的、因恐慌驶离现场又及时投案等。这些行为因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故意,不认定逃逸有法律逻辑支撑。对是否构成逃逸,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
三、交通逃逸不认定行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情形一般不认定为交通逃逸: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三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四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五是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在探讨交通逃逸哪6种行为不认定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不认定为交通逃逸后,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这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赔偿比例。另外,即便不认定为逃逸,但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依然需要妥善解决,包括车辆维修、人员医疗等费用。若你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对不认定逃逸后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存在疑问,或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这六种不认定情形,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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