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监视居住如何会见
在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需遵循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须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应向侦查机关提交会见申请,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等材料。经批准后,律师可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时,律师可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等。但需注意,会见过程应在侦查机关的监视和管理之下,以确保依法进行。同时,不同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律师需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侦查机关的要求。总之,律师在监视居住期间的会见要依法依规进行,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在监视居住案件中会见权受何限制
监视居住分住处和指定居所两种。在住处监视居住,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通常无特别限制,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会见,与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程序类似。
若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经许可,律师可依法会见;未获许可,则不能会见。此规定是为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防止妨碍侦查等情况发生。
三、律师在取保候审案件中会见权有啥限制
在取保候审案件中,律师会见权一般限制较少。对于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会见在押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会见时不被监听。
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另外,律师会见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规定,不得干扰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等。
在探讨律师监视居住如何会见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比如律师会见时携带的材料是否齐全会影响会见流程的顺利进行,通常需要准备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证明等。另外,会见过程中的保密要求也十分关键,律师有义务对在监视居住会见中知悉的当事人隐私等信息严格保密。若违反相关保密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倘若你对律师监视居住会见的材料准备、保密义务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解答,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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