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贷款诈骗数额该用什么方法
认定贷款诈骗数额,通常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即犯罪既遂时,以犯罪所得全部数额认定;未遂时,以行为人意图骗取的数额认定。对于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以扣除。
在司法实践中,需将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获得的贷款与正常贷款区分,不能把贷款本金及利息简单累加。若行为人多次实施贷款诈骗,应累计计算数额,但已被处理过的诈骗数额不再重复计算。同时,认定数额要结合相关证据,如贷款合同、资金流向凭证等,确保认定准确合理,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认定贷款诈骗帮助犯该用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帮助犯需综合考量主客观方面。主观上,帮助犯要明知行为人实施贷款诈骗行为,且有帮助故意,即有意为贷款诈骗提供助力。若仅是过失或不知情则不构成。
客观上,帮助犯要有具体帮助行为,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协助伪造贷款资料、为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或资金账户等。这些行为需对贷款诈骗既遂起到促进作用,和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此外,帮助行为需发生在贷款诈骗实行行为过程中,事前通谋的帮助,按共同犯罪论处;事后帮助窝藏、转移赃款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三、认定贷款诈骗数额巨大的方法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9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贷款诈骗“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为5万元以上。认定方法核心如下:
1.数额基准:以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实际骗取的贷款金额为认定依据,而非贷款合同约定总额。
2.证据要件:需结合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资金流向记录、行为人对资金的非法处置(如挥霍、转移、隐匿等)证据,证实资金系通过编造虚假项目、使用虚假合同/证明文件、虚假担保等刑法193条规定的诈骗手段取得。
3.主观要件匹配:需同步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明知无还款能力仍骗取贷款、逃匿、销毁账目等),排除正常贷款纠纷。
个案中数额认定需综合全案证据,严格区分诈骗数额与合法贷款部分,确保符合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
(注:上述数额标准为现行有效司法解释规定,具体适用以最新司法文件为准。)
当探讨认定贷款诈骗数额该用什么方法时,除了基本认定方法,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贷款诈骗数额认定后,量刑标准如何确定,不同的诈骗数额对应着不同的刑罚区间。另外,在司法实践中,若存在部分还款情况,这部分金额是否要从诈骗数额中扣除也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理解贷款诈骗数额的认定及相关法律后果至关重要。如果你对贷款诈骗数额认定的具体操作、相关量刑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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