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被告储某某因工钱问题砸毁四原告住宅财物,我方当事人要求被告赔偿全部直接损失及维权必要支出。该案件的处理展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过程中的专业与智慧。
证据固定与事实夯实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清晰认识到,虽然本案事实比较清晰,但损失量化才是胜诉及实现当事人最大权益的关键。于是,他们迅速制定了“刑事民事证据联动、双轨鉴定锁定损失”的诉讼策略。首先,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保存了《受警回执》、清晰反映损坏程度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形成了关于损害事实的完整证据链。同时,调取了关联的(2025)浙0424刑初157号《刑事判决书》,利用生效刑事判决所认定的“被告故意毁坏财物”这一基本事实,在民事诉讼中为侵权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石。这一步骤确保了案件的基础事实得到了有力的支撑,为后续的维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巧用刑事价格认定
在刑事侦查阶段,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毁瓷砖及辅料价值为7564.90元。律师团队将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给法庭。这份由公权力机关委托作出的鉴定,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反驳了被告“瓷砖仅值2000元”的主观臆断。为最终的赔偿请求打下了无可争议的第一块基石,使得在瓷砖及辅料价值认定上,我方占据了明显的优势。
主动申请司法鉴定
对于被告可能极力抗辩的“修复费用”,律师团队有很强的预判能力。他们预判到被告必然会以“价格过高”为由进行否认。因此,没有被动等待,而是在诉讼中主动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浙江XX公司,对“损坏部位的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报告(浙城乡司鉴[2025]第XXX号)最终认定修复费用为56467.58元,该结论基于现场勘验、市场询价及行业标准,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公信力。这份鉴定报告成为法庭采纳的核心依据,成功破解了修复费用的认定难题。
庭审聚焦与专业陈述
庭审中,律师团队围绕两份鉴定报告(价格认定与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关联性、专业性展开论述,强调其作为定损依据的绝对权威。对于鉴定费,律师主张其为确定侵权损失范围的必要、合理支出,理应由败诉方(侵权人)承担。整个代理过程,做到了证据扎实、逻辑严密、诉求明确。这种严谨的庭审表现,有助于法官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为最终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海盐县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我方的核心主张及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四原告财产损失共计64032.48元,支持大部分鉴定费用,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律师通过一系列专业的维权工作,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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